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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再审学友学历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案 仍判定学友学历败诉
日 期:2017年09月01日  来 源:本站原创  点 击:

市中院再审学友学历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案 仍判定学友学历败诉

 

2017年8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对我公司与海南学友学历继续教育图书供应中心(简称“海南学友学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作出了民事终审判决〔(2017)琼01民再8号〕,我公司在该案件中取得了最终的胜诉。该判决结果的公布,意味着这个历时三年之久,历经了一审、二审、有关部门调查、省高院驳回指定再审、市中院再审等繁琐程序的案件宣告结束,我公司艰难的“维权”道路取得了胜利!

该案件于2014年8月6日由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立案受理,为了助推法官尽快审判,我公司聘用律师和相关业务人员夜以继日梳理及汇总大量的销售单据,化繁为简,让法官能够尽量明晰案件双方之间的图书销售情况,证据理,在第一审审判中我方取得胜诉。海南学友学历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二审法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原判,支持我方诉求。但海南学友学历仍不甘心,玩起了喊冤阻止终审执行的花招,欺骗有关部门要求再审该案。省高院于2017年4月13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市中院再审。

案件被省高院驳回重审,意味着原一、二审的法律审判结果可能全被推翻,如果我方想要在最后的再审程序中胜出,必须要做更多艰难的工作,主动取得更多铁的证据。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利局面,公司总经理室顶住压力,坚决作出重要指示:继续维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投资法务部牵头与业务部门想方设法尽最大的努力去取证以支持我方诉求,最后搜集到并提交了本案的重要证据海南学友学历出具的一份《还款计划书》(2013年9月26日出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具的《关于加强教材窜货管理的公告(2010年)》,我方并书面申请委托市中院再审法官赴有关高校调查及调取新证据。在有关高校没有及时提供证据甚至提供伪证的不利情况下,我公司不泄气、不妥协,主动出击揭露其提供伪证事实,并进行公证证据保全,第一时间将伪证情况反馈再审法官。

  公司顶住压力,坚持依法维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体现了海南新华人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不畏艰难,与老赖斗争到底的决心!维权的胜利也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坚定了公司依法维权、依法治企的信心!